来源:网络 作者:倪方六
自从隋唐确立考试取仕,即科举制度起,考试与录取舞弊现象便出现了,且从未有断绝过。
图:礼品元宝,有了这东西不愁行贿不成 图:武则天画像
纵观种种舞弊,除考生单方行为外,不外乎通过行贿手段,达到被录取的目的。这种行贿手段,千百年来有一个约定成俗的说法,叫“请托”——通过关系贿赂考官。
如何买通考官?这里很有学问。
遇到见钱眼开的考官,不用多说,悄悄送上门去即可,就愁考生不送。如果是比较正直,或是胆小的考官,就不太好办了。比较可靠的办法是走“女人路线”,给其爱妻宠妾送钱送物,这个办法一般都比较灵验,枕边风作用大。
清末民初人徐珂编撰的《清稗类钞》,记载清代掌故遗闻多达13500余条。其中,“考试类”的趣事不少,有一条《俞长城背贴院试文》,说的便是通过行贿女人,从而实现舞弊的事情。雍正十年,一位名叫俞长城的河南督学主持一次童生考试,想走捷径的考生大有人在。但俞为官严谨,要想走他的后门比较困难,但有人从俞宠妾身上找到了突破口。
“试日,辄禁其仆从出入以杜传递。乃其妾与仆勾通,作奸犯科,将传递之文,贴其背后补服之上,仆揭之以授试士,俞不觉也。”俞小老婆这主意也真绝,把答案贴到俞长城衣服后背上,带进考试,把俞本人都给忽悠过去了。
走女人路线的方法并不是清时学子的发明,应该是自古即有的中国人交际中间的“潜规则”。赵恒当皇帝的北宋真宗年间,临津县尉任懿行贿成功,最终及第,便与考官妻子的帮助分不开。
这名考官叫王钦若,很腐败。任懿通过老乡、和尚仁雅,找到与王关系不错的另一名和尚惠秦,约定350两银子行贿及第,并将贿银数写在纸上。但当时王钦若已提前进了考场,惠秦和尚亦贪,将约定的贿银数少写100两,减成250两,通过门客告诉王钦若的妻子李氏。李氏便将任懿的名字和行贿银子的多少写在随从祁睿的膀臂上,进场通风报信。
按理说,贿赂之事外人一般很难知晓。但因为任懿行贿是空头支票,贿银未及时兑现,这才把事情暴露了。考到第五场时,借祁睿送汤到考场内时,王钦若悄悄嘱祁睿赶紧找任懿要银子。谁想,这任懿被录取后,也许是一时激动,竟然没有把贿银给王钦若就跑回家去了。最初的介绍人仁雅和尚只好写信到老家找任懿要这笔银子。不知怎么搞的,这封索贿信竟然落到一个叫常德方的人手里。常德方一告发,这桩丑闻就为天下人知道了。
此事见《宋史·王钦若》(卷283),“河阴民常德方讼临津县尉任懿赂钦若得中第,事下御史台劾治。初,钦若咸平中尝知贡举,懿举诸科,寓僧仁雅舍。仁雅识僧惠秦者与钦若厚,懿与惠秦约,以银三百五十两赂钦若,书其数于纸,令惠秦持去。会钦若已入院,属钦若客纳所书于钦若妻李氏,惠秦减所书银百两,欲自取之。李氏令奴祁睿书懿名于臂,并以所约银告钦若。懿再入试第五场,睿复持汤饮至贡院,钦若密令奴索取银,懿未即与而登科去。”
一般来讲,走女人路线得有中间人才行得通,如果没有中间人,便不太方便。但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啊,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钱,不愁办不成事。
科举考试正式成为制度,始自武则天当政。武当政时发生的一次录取舞弊,大概是历史上最为荒唐的舞弊事件,事件的责任人是武则天男宠张昌宗、张易之的弟弟张昌仪。明末清初文人丁耀亢撰辑的《天史·张昌宗兄弟伏诛》(卷2)中有这样的文字,“弟昌仪为洛阳令,请属公行。有选人薛姓,以金五千两贿昌仪。昌仪以属天官侍郎,后失其名,遂举在铨,姓薛者六十余人,悉留注官。”
丁耀亢所记的意思是,张昌仪任洛阳令时,公事私办,行贿必办。有一次,一名姓薛的待选考生行贿张昌仪黄金5000两(一说50两),希望能够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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