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水银河

      宋朝是个问题颇多的王朝,实行高薪养廉,却养出一堆的贪污犯;崇尚科举取士,却弄得全国都是剩男剩女;搞了几次变法,却让原本一团和气的朝廷分裂成生死对立的两派。总之是搞啥啥失败,弄啥啥出问题,就连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都很差劲。在部分地区,男人们普遍流行吃软饭,每天躺在家里像朝鲜男人一样啥都不干,等着老婆出卖身体赚钱养家,真可称得上当今吃软饭男人的历史榜样。

      关于宋朝男人吃软饭的事情记载在南宋时期的《鸡肋编》里,原文是:“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为营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费者,皆纵其私通,谓之贴夫,公然出入,不以为怪。如近寺居人,其所贴者皆僧行者,多至有四五焉。”

      这本书的作者是庄绰。他出生在今天的太原地区,早年曾摄尉襄阳。靖康之难发生之后,他随着宋高宗一路南迁到了临安。南渡后历建昌军通判、东南安抚制置司参谋,视事南雄州,守鄂州、筠州。在江南生活的期间,庄绰有幸发现了江浙一代的这一大风俗。当地的女人有种很变态的思想,认为靠正当的做生意、跑买卖赚钱是种很丢人的事,比作妓女还下作。反倒把赚来大笔“黑色收入”当成光宗耀祖的事,就差放两串鞭炮了。这些女人们平日里聚在一起,不是讨论时下什么衣服最流行,就是探讨哪家酒楼出了什么新菜肴。想要吃得好,又不想去做正当营生,那钱从哪里来呢?反正他们老公是没钱,而且有什么样的老婆,就有什么样的老公,两口子一起偷懒,日子自然是没法富裕的。于是,他们就把目光转向了一火相当有钱的人——和尚。在老公们的怂恿下,很多女人与有钱的僧人私通,这种事在当地叫做“贴夫”。大概是当地这类事情太多了,女人们贴夫时不是偷偷摸摸的,都是光明正大的在做,当地人没有感到这是见不得人的。因为当时寺庙里的僧人都很富有,所以,住在寺庙周围的妇人大都以这些僧人为“贴夫”。有的僧人中的大款,多的可以找到四、五个妇人,少的也可以找一、两个。这种被北方人视为下流的行为,在两浙却是一种时尚,很是让庄绰过足了眼瘾。

      其实,宋朝的礼法制度相当严格,当权者曾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和尚、道士们不得有性行为!这一点以宋太祖和宋太宗最为严格。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宋太祖诏:“道士不得畜养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 雍熙二年(985)九月,宋太宗要求岭南地区的地方官员,将“僧置妻孥”之禁在当地逐渐加以推广。宋代法令规定:“诸僧道辄娶妻,并嫁之者,各以奸论,加一等,僧道送五百里编管。” 然而宋朝的法律虽然严,但是执行不严,这条法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据记载,宋朝道士“皆有妻孥,虽居宫观,而嫁娶生子与俗人不异”的状况长期一直没有改变,而和尚有老婆的人就更不在少数。如陶谷《清异录·释族·梵嫂》载,相国寺僧人澄晖“以艳倡为妻”,自以为“快活风流,光前绝后”,并以“没头发浪子,有房室如来”自况。所谓“梵嫂”,即是当时人对僧人之妻的专称。特别是岭南地区,僧人“例有室家”。《鸡肋编》卷中载,“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以致“妇女多嫁于僧,欲落发则行定,既剃度乃成礼。”此间“制僧帽,止一圈而无屋”,以便僧人新婚时,“簪花其上”。当时还有道士与尼姑结为夫妇的。如进士杨何“父本黄冠,母尝为尼”,好事者传为笑谈:“牝驴牡马生骡子,道士师姑养秀才。” 某些僧道还是妓院娼馆的光顾者,甚至因此酿成事端。如“钱塘道士洪丹谷,与一妓通,因娶为室。” 又如杭州灵隐寺僧人了然“常宿于娼妓李秀奴家”,在财钱用尽后,“秀奴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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