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 现代家庭教育常识   作者:蔡朝阳   热度:

于是,玩具汽车成了一种严峻的考验,在个体的快乐和父母健康之间,到底哪个更重要。可是,这种考验有必要吗?就像一个无聊的问题,明明母亲和妻子都很安全的一起在散步,却一定要问,母亲和妻子同时落水究竟先救哪一个?我觉得这种考验是成人的一个恶意情结,和鲁迅小时候那个遭遇一样。要知道,孩子对父母之爱无需经过考验,那是天然的情感。又则,更重要的是,孩子的快乐与生活的艰辛不构成绝对的矛盾。因为童年的快乐是孩子天性的产物,不是生活环境给予的。穷孩子会有自己的快乐,正如富孩子有他自己的忧伤。

基于此,最值得探讨的,就不是小兵这个人物了,而是作者刻意经营的这种“拒绝”背后,那种中国式的“克己复礼”的道德伦理。

作者让小兵克制自身的欲望——其实,拥有一件玩具的欲望一点也不过分——从而维护了“礼”这种价值规范。那么,小兵克制自己的愿望的依据在哪里呢?只能在成年人社会中。在课文中,这个所谓的“礼”就表现为社会外界加诸于孩子观念上的一种客观要求,比如需要孩子去懂的事,家庭的贫困,母亲的操劳,父亲的病……让小兵将外在要求,内化作一种道德自律。一个未成年的孩子,以克制自己正常欲求的方式,获得了诸如“懂事”、“孝”之类的名声和赞誉。也许,在这种赞誉中,小兵也能获得一定的成就感,但我怀疑,这种成就感是不是如同拿到了心爱的玩具一般,是一种简单而明亮的快乐?况且,这种赞誉本身,不就是成人世界的全体观念对孩子的塑造方式之一吗?

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中说到,在中国,一个人“老成持重”,是一种为大家称道的德行,因此,对于中国的青少年来说,“少年老成”是一个可欲的状态,它为人们所推崇。可以说,这种对自我欲求的克制,正是成年人的价值认知,这种价值认知,通过日常生活、家庭教育乃至学校教育的濡染,使儿童习渐,才造就了小兵这种“非儿童化”的行为。

康德曾说:“没有什么比儿童那种早熟的故作端庄或冒失的自傲更可笑的了。”(《论教育学》P22)但在中国,懂事这个词,一直是成年人对小孩的最大褒奖。因为在我们惯常的语境下,懂事远不止其字面的意思,更多的意味着一个孩子去懂得成人世界的人情世故或者生活艰辛。但我们没有认识到,儿童的天职便是游戏,如果假懂事之名,叫他们过早的承担生活之重,非但会剥夺他游戏的快乐,更是一种对童真的扼杀。

剑桥大学的麦克法兰教授在《给莉莉的信》中有一段话:“人类一向被定义为Homo ludens,这一拉丁语汇表示‘游戏的人’。游戏的特点虽不至于将人和其他物种截然区分开来,却在人类身上格外的发达。”而玩具,便是孩子游戏的天堂,儿童赋予了玩具以超越事物本身的意义,使生命充满意义和价值。有哪个孩子不对玩具垂涎三尺呢?小兵也不例外。可悲的是,成人正是以赞扬之名,剥夺了小兵作为一个孩童所该拥有的。

像小兵这样,只不过将这种成年社会的“礼”的道德诉求加诸于自身,对别人还不构成伤害。更可怕的是将道德的自律转变为他制和他律,这种图景我们并不是没见过,兹不赘述。也还会有一些年轻人,直接跳过孩童的纯真阶段,过渡到老年化的“老于世故”、“老谋深算”那一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些表现看似和小兵截然相反,根子却是一致的,均基于一种“少年的老年化”。怪不得孙隆基要说,中国的传统文化,是一种“杀子的文化”,扼杀其童真,何啻于谋财害命?

二、母爱:双重的贫困

这个故事最不能令我接受的,是作者安排的一个细节。母亲当着小兵的面,向售货员阿姨的解释:父病家贫,故小孩懂事,不买玩具车。

我非常不能认同作者安排这样的表达方式。为什么,非得当着小兵的面来讲述家庭的困境呢?虽说孩子还没有明确的经济观念,成年人的那种生活劬劳,未必有那么多的感触。但他们未必就没有自尊,未必就不知道,穷困并不是一种可以炫耀的资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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