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国旅游风景名胜网

食疗是通过药膳达到防病治病、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目的的一种疗法,由于药膳的制作在选材上一般侧重于选用有食用价值或药性气味比较平和的药物,如淮山、大枣、龙眼肉、银耳、虫草、枸杞、百合、芡实、莲只、苡米等,加上须与食物同锅烹煮,制作出来的俨然就是一道美味可口的佳肴,故很多人只知道食疗的好处,而忽略了食疗也有禁忌。这是因为食物或药物的性味、归经有差异,其作用、疗效也有不同,因而对某些体质的人群、某些疾病的患者,就存在适宜与不适宜的问题,其中不适应者,就是禁忌。兹简要介绍于下:

  1. 辛辣类:如胡椒、辣椒、沙茶、酒、姜、葱、蒜、韭菜等,这类食物大多性热味辛,多食则有化燥助火之弊,对素体阴虚、阳热偏盛之人,以及便秘、痔疮、出血性疾病、炎症性疾病等病人禁用或少用。
  2. 生冷类:如凉性蔬菜及瓜果,还有冰捧、雪糕、各种冷冻饮料等,这些食品性多寒凉,易伤阳气,素体虚寒,或气虚、阳虚、湿盛患者,应少用或禁用。
  3. 油腻类:如油脂过多的动物肉类、动物内脏、部分海鲜、油炸食品等,这些食物对肠胃、肝胆病、高脂血症、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动脉硬化症患者,应少用或禁用。
  4. 发物类:指能诱发疮疡火毒、风疹瘙痒、咳喘痰疾以及使旧病复发的一类食物,如虾、蟹、鹅肉、鸡肉、蛋类、芋、竹笋、萝卜、蘑菇等。凡有外伤或皮肤破损,有陈旧性创面者,或过敏体质、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肝肾疾患、慢性胃病等病人,应少用或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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